发文标题: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关于深入推行以公共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发改信用[2024]175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6-7
实施时间: 2024-6-7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7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 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要求,提高行政服务效能破除发展障碍,切实解决各类主体无违法违规证明开具难、开具多问题,依据《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在本市全域推行以公共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服务办共同编制了《天津市关于深入推行以公共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天津市关于深入推行以公共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天津市关于深入推行以公共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的实施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