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林业局关于转发《湿地恢复费缴纳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财税发[2024]2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4-6-27
实施时间: 2024-7-1
失效时间: 2029-6-30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阅读人次: 8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林业局关于转发《湿地恢复费缴纳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财税发〔2024〕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