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林业局关于转发《湿地恢复费缴纳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财税发[2024]2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4-6-27
实施时间: 2024-7-1
失效时间: 2029-6-30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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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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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林业局关于转发《湿地恢复费缴纳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财税发〔2024〕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