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新修改会计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4-8-10
实施时间: 2024-8-10
法规类型: 其他行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31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不含青岛)财政局,省黄三角农高区财政金融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省属企业,各高等院校,有关单位:
  现将《财政部关于做好新修改会计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4〕1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
  会计法是规范会计工作的基础性法律,在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会计法修改的重要意义,将贯彻实施新修改会计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结合实际情况,......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