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人社联[2021]106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21-8-19
实施时间: 2021-8-19
法规类型: 高级会计职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阅读人次: 6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社局、财政局,省直各部门,驻吉有关中直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7号)和《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吉林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吉办发〔2018〕37号)精神,进一步完善我省会计系列高层次人才评价机制,推动高层次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8号),我们制定了《吉林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