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吉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4-8-13
实施时间: 2024-8-13
法规类型: 财会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阅读人次: 9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各县(市)财政局,吉林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广大会计人员: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提升会计人员业务素质,结合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新《会计法》学习宣贯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8月1日起,将新《会计法》系列解读课程设置为吉林省2024年度和202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学习的必修课程。各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制作了系列解读课程,已陆续上线并持续更新。
  二、各级财政会计管......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