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确认上海市2024-2026年度公益性群众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发文文号: 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的公告[2024]3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24-8-14
实施时间: 2024-8-14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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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有关要求,现将上海市2024-2026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群众团体名单公告如下:
  1. 上海市红十字会
  2. 上海市浦东新区红十字会
  3. 上海市黄浦区红十字会
  4. 上海市静安区红十字会
  5. 上海市徐汇区红十字会
  6. 上海市长宁区红十字会
  7. 上海市普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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