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国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市监注发[2024]77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商务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中国人民银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文时间: 2024-8-19
实施时间: 2024-8-5
法规类型: 工商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45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委)、交通运输厅(局、委)、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商务主管部门、文化和旅游厅(局)、退役军人事务厅(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监管局,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决策部署,推进落实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加强对个体工商户......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