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优化监管服务举措激发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的若干意见》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22-5-19
实施时间: 2022-5-19
法规类型: 工商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杭州
阅读人次: 12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景区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纾解各类市场主体生产经营困难,提高政策普惠度,经研究,现将《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优化监管服务举措激发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的若干意见》第十三条的适用范围补充说明如下:
  “2023年底前,市场监管系统技术机构减半收取餐饮住宿企业检验检测费”政策执行过程中,“企业”包含“个体工商户”。
  业务咨询电话:85374918(市质检院计量器具检验检测)、81391262(市特检院特种设备检......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关于《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优化监管服务举措激发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的若干意见》的补充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