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南京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宁市监规[2023]2号
发文部门: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23-9-26
实施时间: 2023-11-1
失效时间: 2028-10-31
法规类型: 工商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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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江北新区、各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社会团体:
  《南京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指导意见》已经局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6日

  南京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指导意见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对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部署要求,推进包容审慎监管,规范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持续打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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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南京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