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广东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科函高字[2024]1045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商务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4-8-6
实施时间: 2024-8-6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33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商务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局(委),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各地级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4年广东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根据《广东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粤科规范字〔2021〕5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不含深圳)注册及生产经营的法人企业。
  (二)2021年通过技术先进型企业认定的企业,今年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资格有效期满终止,如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按本通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1.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pdf    
附件2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申请表.doc    
附件3.认定申报材料清单.pdf    
附件4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报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