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市场j监督管理管局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指导意见》《江西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第一版]》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市监规[2021]3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西省司法厅
发文时间: 2021-8-12
实施时间: 2021-8-12
法规类型: 工商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阅读人次: 9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市场监管局、司法局:
  现将《江西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指导意见》《江西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第一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作为适用免罚清单制度的执法主体,要明确责任、强化措施,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规范实施免罚清单制度,既防止滥施行政处罚行为,也防止应罚而不罚,真正将这项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要定期调度贯彻落实免罚清单制度情况,每季度末将本地适用“免罚清单”不予立案、立案后不予处罚及贯彻落实等情况(见附件)报送省市场监管局法规......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2-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