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修改《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市监规[2023]11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23-11-7
实施时间: 2023-11-7
法规类型: 工商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阅读人次: 25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赣江新区、省直管县市场监管局,省局机关各有关处(局):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程序,加强执法文件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经省局2023年第十二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决定衔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对《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细则》(赣市监规〔2021〕2号)进行修改:
  将第八十七条第五项中的“六十日”修改为“三十日”。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
  2023年11月7日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