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固定业户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财规[2017]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重庆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7-2-10
实施时间: 2017-2-10
失效时间: 2022-9-2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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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国税局,市国税局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经济活动跨区域发展的变化,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加强总分机构增值税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联合制定了《重庆市固定业户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重庆市固定业户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管理办法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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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3.docx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总分支机构增值税和消费税汇总纳税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渝财规[2022]7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重庆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2022-9-22
实施时间:2022-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