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热点问题[2024年7月]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4-8-15
实施时间: 2024-8-15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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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1.在新电子税局申报增值税时,系统自动带出的销售收入与实际不符怎么办?
  答:系统根据纳税人的涉税数据,按业务规则实现数据预填。对预填结果与实际经营不符的情况,您在确认式和补录式申报模式时,可点击“销售收入”、“进项税额”等页面补录区域,按实际业务数据进行补录;也可点击“我要填表”切换进入到填表式申报模式,填写完成后,点击【确定】即完成修改。
  2.新电子税局没有应税扣除清单,差额征收企业该怎么申报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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