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市场监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22-2-25
实施时间: 2022-3-1
法规类型: 工商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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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自治州市场监管局,遵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省局机关各处室:
  《贵州省市场监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已经省市场监管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下列要求,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坚持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规范实施不予处罚清单制度,既防止滥施行政处罚行为,也防止应罚而不罚,确保不予处罚清单制度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发挥积极作用。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的,要通过责令改正、批评教育、告诫约谈等措施,督促市场主体加强自律意识,教育引导市场主体在合理期限内改正违法行为,依法合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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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市场监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