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调整全国一级、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建计[2024]61号
发文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文时间: 2024-7-31
实施时间: 2024-7-3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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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68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有关规定,结合全国一级、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修订,现将调整后的全国一级、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客观题科目的考务费收费标准为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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