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政[2024]9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24-8-2
实施时间: 2024-7-30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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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修订后的《福建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2014〕25号)同时废止。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4年7月30日
  (此件主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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