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委托下放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市监发[2021]83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21-11-8
实施时间: 2021-11-8
法规类型: 工商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阅读人次: 20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成都市、泸州市、德阳市、绵阳市、乐山市、南充市、宜宾市、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市场监管局有关处(局)、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构建区域发展新格局,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成都市及7个区域中心城市实施的决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49号)要求,省局决定将省级部分行政职权事项委托下放至成都市和泸州市、德阳市、绵阳市、乐山市、南充市、宜宾市、达州市(以下简称成都市及7个区域中心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托下放事项
  (一)特种设......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