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审计厅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办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经信规[2022]2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审计厅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2-5-20
实施时间: 2022-6-20
失效时间: 2026-6-20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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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发展改革、财政、审计、国资、市场监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规范中小企业投诉受理办理程序,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特制定《四川省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办理实施细则(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审计厅
  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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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延长有效期:
发文标题: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审计厅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关于延长《四川省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办理实施细则[暂行]》有效期的通知
发文文号:川经信规[2024]2号
发文部门: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审计厅,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2024-6-5
实施时间:202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