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关于明确办理基建项目收回资金拨付手续的通知》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吉财建[2024]366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4-5-24
实施时间: 2024-5-24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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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直有关部门:
  经研究,现对省财政厅《关于明确办理基建项目收回资金拨付手续的通知》(吉财建〔2016〕193号)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省财政除每年在3月、7月和10月三次集中审核申报材料外,农历春节前增加一次集中审核,报送材料时间为春节前第10-20个工作日,主要为保障企业发放农民工工资需求。
  二、向省财政申请甄别返还的基建资金,应为“吉财建指”文号下达的中央预算内、省预算内等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带有基建标识的财政资金。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不带有基建标识的“吉财建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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