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关于印发扩大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2-5
实施时间: 2024-2-5
法规类型: 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阅读人次: 13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省内各政策性银行分行,国有商业银行分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分行,邮政储蓄银行海南省分行,南商(中国)海口分行,汇丰(中国)海口分行,海南银行,省农村信用联社,海口农村商业银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海南省全域扩大实施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政策试点。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部署,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以下简称海南省分局)制定了试点配套实施细则,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便利经常项目外汇资金收付。海南省分......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扩大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配套实施细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