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关于扩大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汇发[2024]1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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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内各地市分局;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广州地区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分行营业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广州地区城市商业银行总行(分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广州地区外资银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意,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以下简称广东省分局)决定在辖内扩大实施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政策试点,便利更多经营主体合规办理跨境贸易投资业务,以高水平开放促进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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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实施细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