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实施税费分类分级管理和服务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4-8-2
实施时间: 2024-8-2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45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向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税费服务,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税费分类分级管理和服务,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优化税费征管方式
  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取消税收管理员固定管户关系,按涉税(费)事项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各级税务机关采取任务清单、团队协作的征管方式承接税费管理任务。
  二、优化咨询互动服务
  纳税人缴费人在办理税费业务中,遇到问题和需要联系税务机关的事宜,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和联系:
  (一)线上征......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