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广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财购[2024]34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24-7-29
实施时间: 2024-7-29
法规类型: 政府采购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阅读人次: 29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市本级各预算单位,前海管理局,各区财政局、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社会采购代理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国办发〔2024〕33号)精神,提升政府采购便利度,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现就全面推广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已上线运行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通过数据互联互通的方式,将政府采......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