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行政事业班]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财会[2024]16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24-7-29
实施时间: 2024-7-29
法规类型: 会计人才培养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42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级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财政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行政事业班)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4〕2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市选拔推荐组织工作做如下补充,请一并执行。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2024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行政事业班)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