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商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等十一部门关于发布《天津市促进二手车出口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商产业[2024]5号
发文部门: 天津海关 天津市商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6-18
实施时间: 2024-6-18
法规类型: 对外经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18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天津市促进二手车出口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市场监管委、市工信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海关、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天津分公司、天津港集团、天津自贸试验区创新发展局同意,现予印发,请照此执行。

  市商务局 市公安局
  市交通运输委 市市场监管委
  市工信局 市税务局
  天津海关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天津分公司  天津港集团
  天津自贸......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