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交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晋会协[2024]60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4-7-19
实施时间: 2024-7-19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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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交工作的通知》(会协〔2024〕66号)和《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晋会协〔2024〕29号)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交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
  会费按年度收取,当年会费是指针对上一个会计年度期间会员应交纳的会费金额。
  (一)依法批准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以下标准确定单位会员会费。
  1.上年度业务收入在500万元(含)以下的,按2万元/年/所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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