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注协[2024]35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4-7-19
实施时间: 2024-7-19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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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会协〔2023〕69号),以下简称会费办法)的规定,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交工作的通知》(会协〔2024〕66号)要求,现将今年我省会费收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
  各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会费办法的规定标准确定单位会员会费数额;确定的会费数额高于上年业务收入的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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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2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交工作的通知(会协〔2024〕66号)(1).pdf    
附件3 发票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