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4-7-23
实施时间: 2024-7-23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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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
  2023年12月,新修订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会协〔2023〕69号)(以下简称《会费办法》)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七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我省同步修订了《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辽注师协〔2024〕3号),经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六届会员代表大会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交工作的通知》(会协〔2024〕66号),结合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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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pdf    
2.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