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等部门关于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工信综合[2024]246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其他地方机构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文时间: 2024-7-9
实施时间: 2024-7-9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49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工信局、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厅联财函﹝2024﹞248号)要求,现启动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申报企业按照“自愿申请、真实发生、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原则,对所提供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签署承诺书,承诺如出现失信行为,接受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3 不再享受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名单.doc    
附件1 2024年度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申报表.doc    
附件2 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