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等部门关于做好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工信联财审[2024]144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发文时间: 2024-7-22
实施时间: 2024-7-10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阅读人次: 66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科技、财政、税务主管部门: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1.2024年度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申报表.doc    
2.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doc    
3.不再享受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名单.doc    
4.(地市级工信部门版)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申报系统操作手册.pdf    
5.地市工信部门工作联系电话.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