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对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003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发文文号: 冀税建议字[2024]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4-4-15
实施时间: 2024-4-15
法规类型: 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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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赵韶华代表提出的第1003号关于“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建议收悉,其中有2条建议涉及我局工作职责。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关于“全面落实好税收优惠”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2023年对部分到期的税费优惠政策进行了延续或优化,2024年将继续实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符合条件均可依法享受。我局将持续加大相关税费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推动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精准落实,全力支持我省民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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