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对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208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发文文号: 冀税建议字[2024]10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4-4-15
实施时间: 2024-4-15
法规类型: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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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教育厅:
  靳军辉代表提出的第1208号关于“支持新能源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其中关于“进一步落实新能源院校建设和发展在税收、土地、财政、人才引进等方面的扶持力度,量化细化我省文件,以促进新能源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涉及我局职责,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按照现行国家税收管理体制,税收政策由法律或者国务院根据授权作出规定,省及省以下税务机关负责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对靳军辉代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适时向税务总局反馈。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系列支持职业教育事业发展的税费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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