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等5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经信高新[2024]137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商务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7-19
实施时间: 2021-7-8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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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科技型企业主管部门(不含宁波):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商务部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浙江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浙科发高〔2018〕9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做好2024年度全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注册,从事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和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并达到认定条件的企业的法人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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