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对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218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发文文号: 冀税建议字[2024]1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4-4-15
实施时间: 2024-4-15
法规类型: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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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农业农村厅:
  刘蕾代表提出的第1218号关于“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其中关于“政府要运用好金融、财政等宏观调控手段,以农业补贴、财政贴息、农产品引进、降低信贷利率、税收减免等形式,帮助特色产业经营者走出发展困境,优化特色产业经济结构,促进乡村产业发展”的建议涉及税务部门职责,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按照现行国家税收管理体制,税收政策由法律或者国务院根据授权作出规定,省及省以下税务机关负责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对刘蕾代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适时向税务总局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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