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52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文号: 黔税议复字[2024]19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4-6-25
实施时间: 2024-6-25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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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全宏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做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税收政策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税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可借鉴江苏省张家港模式,指导并支持州级再生资源回收平台公司,有效解决园区内再生资源加工企业的原料供应”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商务部门加大力度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培育壮大回收企业,推动回收产业发展。据行业协会统计,全省现有回收中心1121个,回收站(点)4362个。2021年,组织完成7.5万字全省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调研报告,研究对策建议,夯实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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