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所得税类[2024年6月热点问题]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4-7-15
实施时间: 2024-7-11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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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1.个人从挂牌公司取得股息红利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挂牌公司如何代扣代缴?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8号)规定第二条规定,挂牌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对截至股权登记日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且尚未转让的,挂牌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票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于次月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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