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我省2023年度数据资产评估业务特色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评协[2024]22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24-5-15
实施时间: 2024-5-15
法规类型: 机构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阅读人次: 33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数据资产评估业务特色机构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中评协办〔2024〕40号),为推动资产评估机构做优做强、做精做专,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将开展2023年度数据资产评估业务特色机构的信息披露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的资产评估机构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是设立备案满3年,即《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6号)发布前取得资产评估资格,或于2020年12月31日前在省级财政部门完成备案。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1.数据资产评估业务特色机构申报表.docx    
2.数据资产评估业务特色机构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