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部门关于鼓励开展全省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发改规[2023]3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3-6-25
实施时间: 2023-8-1
失效时间: 2024-7-3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44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设区市发改委、工信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国资委、海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金融监管局(金融办)、数字办(大数据管理部门),各设区市公共资源交易整合牵头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行政审批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政务服务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精神,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切实减轻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发改法规〔2023......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