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做好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人社发[2024]26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4-5-30
实施时间: 2024-5-30
法规类型: 失业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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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各市税务局,自治区社保中心: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持续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全力促发展保民生,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0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区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降低用工成本
  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比例均为0.5%,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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