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热点问题[2024年6月]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4-7-15
实施时间: 2024-7-15
法规类型: 车辆购置税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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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1.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主等自然人发放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是否可以适用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
  答: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3号,以下简称13号公告)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6号,以下简称16号公告)等文件规定,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小微企业)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可以按规定免征增值税。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主等自然人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不得按照13号公告、16号公告等文件有关规定免征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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