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调整融券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上证发[2024]98号
发文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4-7-10
实施时间: 2024-7-22
法规类型: 债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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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加强融券逆周期调节,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现就调整融券交易保证金比例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投资者融券卖出时,融券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100%。其中,投资者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融券卖出的融券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120%。
  本通知实施前尚未了结的融券合约,融券保证金比例要求仍按照原规定执行,其展期适用本通知的要求。
  二、本通知自2024年7月22日起施行。本所其他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各市场参与人应当根据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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