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经信技[2024]473 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4-7-9
实施时间: 2024-7-9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制造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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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经济信息化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业: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厅联财函〔2024〕248号)有关要求,经与市科技、财政、税务有关部门协调沟通,现将本市企业申请政策享受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先进制造业企业是指高新技术企业(含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高新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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