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财政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2269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文号: 财库函[2024]6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24-6-15
实施时间: 2024-6-15
法规类型: 政府采购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3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刘仓理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政府采购法修订中有效规制恶意投诉行为破坏采购秩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对供应商恶意投诉等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
  政府采购质疑投诉机制,作为供应商的法定救济渠道,多年来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采购公平公正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如相关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依法提起质疑、投诉,这也是供应商的法定权利。诚如您所言,实践中一些供应商没有正当行使自身权利,借恶意投诉干扰采购项目正常开展,给采......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