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财政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4513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文号: 财会函[2024]4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24-6-3
实施时间: 2024-6-3
法规类型: 会计人才培养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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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容永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培育优质会计人才,助力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围绕粤港澳大湾区“一点两地”全新定位,迫切需要建设一支具国际视野的、优质的会计专业服务人才队伍,以助力促进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提速粤港澳大湾区一体化发展的总体建议,我们表示赞同。
  在您提出的四条具体建议中,均以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国家会计学院为前提。考虑到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国家会计学院涉及事业单位机构限额、编制总额等问题,如其归属于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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