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就《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和信息报送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4-7-5
实施时间: 2024-7-5
法规类型: 基金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43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贯彻落实《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规范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和信息报送活动,保护投资者以及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我会制定《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和信息报送管理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scerbu@csrc.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中国证监会市场二司,邮编10003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5日。
  中国证监会
  2024年7月5日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1: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和信息报送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和信息报送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