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24-6-21
实施时间: 2024-6-21
法规类型: 会计职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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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州(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央驻滇单位,省级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的通知》(财会〔2022〕35号)等规定,现将组织开展2024年云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云南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含中央驻滇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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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云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2024年继续教育科目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