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业务规程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人社规[2019]22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9-6-28
实施时间: 2019-7-1
失效时间: 2025-6-30
法规类型: 工伤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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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税务局,省社保基金管理局、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业务规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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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延长《广东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业务规程》有效期的通知
发文文号:粤人社规[2024]11号
发文部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2024-6-27
实施时间:2024-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