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转发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2024年职工医保缴费上下限基数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6-28
实施时间: 2024-6-27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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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市医保中心:
  现将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2024年职工医保缴费上下限基数的通知》(闽医保〔2024〕5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按照要求从2024年7月1日起调整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上下限。
  厦门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2024年6月27日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2024年职工医保缴费上下限基数的通知
  闽医保〔2024〕53号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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