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西省商务厅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等13部门关于促进家电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文文号: 晋商流通[2022]21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商务厅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2-10-14
实施时间: 2022-10-14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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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3部门关于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商流通发〔2022〕107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服务业加快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22〕19号),补齐家电市场短板弱项,打通家电消费堵点,满足人民群众对低碳、绿色、智能、时尚家电消费升级需求,拉动家电及上下游关联产业发展,助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
  (一)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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